4月20日,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發布了新環境保護法實施效果評估報告。報告顯示:新環保法在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中確實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各地對環保工作重視程度有所提升,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加大,社會各界關注環保、f參與環保的氛圍明顯提升。但在落實政府責任和提升企業守法意識、推進環境信息公開等方面仍顯不足。
報告課題組組長、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近日對《法制日報》記者直言,兩年時間,“成效與挑戰并存”。
部分省已啟動垂管改革
報告指出,環境執法能力整體有所提升,基層環保執法能力建設尚需加強。新環保法實施后的兩年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為了適應環境保護執法的需要,大力開展了環境執法能力建設。
在機構建設方面,2016年的環境監察執法機構數比2014年增長24%。環保主管部門加強在崗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新環保法頒布后,環境執法人員全部受到培訓的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在執法人員素質提升的同時,環境執法的財政投入也大幅連續增長,2016年環保部在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方面的投入比2015年增長107%。有六成以上的省級環境監察機構在執法用車建設上達到了三級建設標準。
為了減少地方保護對環境執法的掣肘,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開始在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部分省作為試點地區已啟動垂管改革。
新環保法的實施,帶動了環境執法能力的整體提升,但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市、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仍存在編制過少、執法人員學歷偏低、專業人員缺乏、經費不足、執法設備落后等問題。
【專家建議】 王燦發認為,應加快環境監察體制改革,將環境監察執法編制轉為行政公務員編制,并提高基層執法人員待遇。同時,提升基層環境執法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規定進入環境執法隊伍人員的專業資格和條件,防止濫竽充數。進一步加強環保執法與司法的銜接,加強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的專業化培訓,建立完善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的多部門聯動聯合執法機制。
不依法公開問題較普遍
在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方面,報告指出,大多數環保部門能夠按照新環保法的要求主動在其官方網站公開涉及環境質量、環評、環保驗收、行政處罰、行政收費和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等方面的信息,且有較多環保部門在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方面的做法已超出了法律規定的最低要求。
許多省、市環保部門不僅公開了環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基本信息,還公開了相關行政許可、處罰決定的全文。2016年依法全文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占比由2015年的71%提升至77%,但政府環境信息公開距立法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據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對120個城市環境信息公開的調查評估顯示,達到60分以上的僅有21個,而40分以下的有28個。尤其是在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和排污費使用信息公開方面,不依法公開的問題比較普遍。同時,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情況尚無大的改觀,企業超標排污的情況仍然存在,甚至有相當部分的國控企業也存在超標排污情況。
【專家建議】 王燦發說,對省以下環保部門信息公開情況應定期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應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應依法公開的企業環境信息,實行強制公開。對拒絕公開企業環境信息的,應依法查處。同時應全面整合環境信息發布平臺,由環保部門負責統籌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和統一公開平臺建設,減少公眾查閱環境信息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