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到“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補貼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對
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11年3月22日,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告了“關
于公司高壓電機列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011年高效電機推廣財政補貼產品
的公告 ”:公司部分高壓電機已列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2011年高效電機推廣任務
產品”,2011年的推廣任務為30萬千瓦,功率范圍為“355千瓦≤額定功率≤25000千
瓦”,補貼標準為“26元/千瓦”。具體內容詳見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臨
2011-027”號公告。
2011 年 8 月 8 日,公司公告了“關于部分電機入圍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
機推廣目錄(第三批)的公告”:公司有 198 個規格型號的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入圍
國家“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目錄(第三批)。具體內容詳見刊登在證券時
報和巨潮資訊網上的“臨 2011-047”號公告。
2013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補貼資金 513
萬元。
公司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將該項資金確定為營業外收入并計入公
司 2013 年度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該項資金的
取得將對公司 2013 年度的經營業績產生一定的影響。
特此公告。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0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