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對在本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新車,按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給予市級配套補貼。但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租賃的新能源汽車不得享受市級配套補貼。
要嚴格落實新建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定,將新建居民小區配建停車位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條件達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納入建設條件、土地出讓條件。
新能源汽車在本市域內出行不受尾號限行限制。將在3年內逐步取消燃油貨運車輛入城證發放(除認定的特種貨運車輛外),純電動城市物流配送車入城不受限。
在成都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在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點),首2小時免停車費;在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駐車換乘(P+R)停車場,每天7:00~19:00停車費用減半。
對涉及行業許可證管理的新能源客運車輛,將優先發放相關許可證;還將對新能源汽車適時實施專用號牌管理;對全市充電服務費制定統一的指導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