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9日從環保部獲悉,數據的大幅增加折射了當前環境執法力度的加大。與此同時,從通報的情況看來,1-5月,各地的《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數量情況依然存在較大差距。
具體而言,臺州市、合肥市、阜陽市、泉州市、中山市、忻州市、濱州市、陽泉市、金華市、岳陽市等10個地市執行《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情況較好。安徽、浙江、福建、廣東執行的案件總數均過千,工作成效明顯,領跑其他省份。
與執行情況較好地區相比,天津、廣西、重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青海、寧夏、海南的案件數較少。甚至有些省份的案件數為零。來自環保部的數據顯示,前5個月,除新疆、西藏地區和其他省份少數民族地區外,三亞、三門峽、儋州、大興安嶺、崇左、承德、??诘鹊厥胁樘幇讣禐榱?。
“案件數量差異較大的背后,說明部分地區對環境執法工作仍然重視不夠,執法積極性不高,還存在不敢查、不愿查、不會查的情況。此外,還有一些地方環境執法能力不足,很難適應日益繁重的監管任務。對于環境質量惡化而執法工作滯后的省份和地市而言,應深入查找原因,迎頭趕上。”“環保部發布”的微博消息如是表述。
環保部也同時通報表揚了多地執行情況,比如江蘇省泰興市用盡用足新環保法等法律法規賦予的權限,構建環境執法高壓“新常態”,于今年前5個月作出行政處罰92件,罰款總計900余萬元;福建等省份開展了環境執法“走基層”活動;安徽省組織市縣環保部門開展“南北互查”大練兵活動,梳理每市20條問題線索,抽調地市執法骨干進行異地互查,邀請專家點評,以提高基層案件辦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