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4個月,上海已作出“按日計罰”案件11件,處罰金額達1731.5萬元;查封扣押74件;限制生產、停產整治8件;移送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33件。
案件數量和處罰金額的大幅增加,表面上看,是執法力度的加大;背后,體現了上海在環境執法上的深度——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手段越來越豐富,執法效率也越來越高。
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坦言,以往環境治理效果不理想,是因為違法成本還太低,執法手段還不夠先進和豐富。新《環保法》的實施,環保執法人員被賦予了查封、扣押的權力,環保部門可對排污超標或超總量的單位直接限產或停產。除強化環保處罰外,對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等4類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可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治安拘留。
上海市環保局披露了上海凸版有限公司一案。今年初,有內部人士舉報該企業污染物排放數據弄虛作假,以及長期超標排放污染物。后經調查,該企業運轉的污染物治理設施長期不能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且未將不達標情況上報環保部門。該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長期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等違法行為確鑿,被上海環保部門作出責令改正,共處罰23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擬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拘留。
避免該企業“屢教不改”,環保部門還對其作出全廠停產整治的處罰決定,改完才能恢復經營。上海市環境監察執法總隊執法人員郭雅文表示:“這種行為處罰,比經濟處罰的效果更明顯。”郭雅文說,以往一些違法企業覺得改造污染治理設施或引入第三方治理的成本太高,寧愿交罰金,然后繼續“帶病上路”,他們更害怕的是停產和負責人被控制。
據悉,除了嚴格執法,上海還通過不斷出臺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來倒逼低劣企業轉型升級,一旦失敗,只能面對產業轉移甚至被清退出市場的結局。據上海市環保局科技標準處處長楊春林介紹,近兩年,上海環保部門相繼制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多項標準,許多指標都嚴于國家標準。目前,控制家具行業有機廢氣排放的《家具制造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編制完成,正準備與質監部門聯合報請市政府批準。
花王(上海)化工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其所在區域實施環境綜合整治以來,該企業已陸續投入環保資金1300余萬元,尤其是在廢氣治理上,其生產車間、實驗室和罐區等所有廢氣產生源幾乎都將污染治理能力進行了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