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12日,環保部即通報了陜西、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等地的督察反饋情況。問題較嚴重的是,關中地區大氣環境質量形勢嚴峻,西安市已成為全國污染嚴重的省會城市之一;京津冀則有七成企業存在“散亂污”等違法違規問題。
的確,中國經濟近幾十年的發展雖然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經濟發展對環境的破壞也是顯而易見的,且環境破壞帶來的負面效應越來越大,近幾年華北地區秋冬季節持續霧霾天氣即是例證。這種結局不斷引發反思,各界對于環境問題越來越重視,而最近一年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環境治理不再僅依靠政策和法規,多了一項環保部派出督察組分赴各地督察。
且這種督察逐步常態化。去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即分別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地進行督察。截至12月30日,連同包括首個進行中央環保督察試點的河北省在內,中央環保督察覆蓋16省份,共受理群眾舉報3.3萬余件,罰款4.4億多元,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
實際上,環保問題已成為老生常談的問題,然而時至今日,一些地方還沒能樹立正確的觀念和意識,沒能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有的地方把發展和保護割裂開來,以無節制消耗資源、破壞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有的地方簡單地把經濟發展等同于短期增長,忽略可能帶來的長期負面影響;有的地方為追求GDP,沒有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力,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
近期環保部督察組即有反饋顯示,有些省市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仍有差距,一些地方領導重經濟、輕環保,認為經濟發展是硬指標,而環境保護是軟指標。而且,個別黨政領導干部在發展與保護問題上都表現得左右搖擺、立場不定,更何況是企業等其他環保主體。
從以往經驗看,環保監管在和地方經濟發展的博弈中通常處于劣勢,很多地方政府為了經濟發展,往往會對于污染企業“網開一面”。或者說,不能正確處理發展與環保關系,在部分地區仍然存在,且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因此,在地方政府觀念尚未完全轉變之際,環保部派出督察組,進行環保執法垂直管理十分必要。垂直管理改革后,環保執法將不再受地方政府干涉,有利于環保執法工作開展。同時,實行環保垂直管理有利于打破地方“保護圈”,更好地約束地方政府的行為,保證執法行為的公正性和執行力,提高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弄虛作假等問題,并統一執法尺度。
當然,環保垂直管理改革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免責。一方面,改革如果弱化地方政府屬地責任,地方黨委政府履行環境質量改善主體責任,極有可能出現推卸、淡化現象,這不是改革所愿意看到的。另一方面,沒有地方的配合,督察組的解決方案難以有效落實,根治更是無從談起。
換言之,欲解決當前環境保護問題遇到的困境,特別是破解地方政府政績觀,中央督察組模式的垂直管理改革勢在必行。但改革仍需系統安排、統籌規劃,尤其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屬地責任,而是要加強地方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