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資助覆蓋六大領域
根據暫行辦法,節能低碳專項資金資助對象包括兩類,一類指在園區內合法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在園區范圍內實施節能、低碳、循環或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單位(本級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不在資助范疇);另一類指園區內從事低碳節能相關工作的個人(管委會及其下屬機構工作人員不享受資助)。
專項資金將用于支持園區節能、低碳和循環經濟發展等項目。記者還發現,該專項資金的資助范圍廣泛,覆蓋綠色制造與循環經濟新建項目、節能低碳與循環化改造項目、節能低碳先進管理類項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綠色低碳星級評價項目、碳普惠創新獎勵項目等六大類領域。幾乎可以說,跟節能低碳領域沾邊的都有不同程度覆蓋,在國內較為罕見,足見松山湖(生態園)在引領節能低碳發展上的決心。
作為代表東莞產業轉型升級未來的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松山湖自設立以來在招商引資上就徹底摒棄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發展模式,要求入園企業必須符合“三高兩自”標準,堅決拒絕接收污染大、能耗大、科技含量低的項目,初步走出符合“低碳經濟”模式的產業發展之路。此次節能低碳專項資金,由東莞松山湖(生態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專項資金中的產業發展資金安排。
部分領域扶持力度大于國內同類地區
從專項資金的扶持力度來看,單個項目最高可獲得1000萬元的資助。比如,綠色制造與循環經濟新建項目主要資助在園區內投資的綠色制造業和循環經濟類新上節能低碳項目,主要指園區新增產能工藝中采用的具備高能效、低污染、低碳排放、循環利用等特點的項目或技術,投產后資源利用率和節能低碳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對照暫行辦法,此類項目將按照項目投資額的15%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在個人獎勵和資助方面,暫行辦法明確,園區將舉辦“綠色低碳星級評價”活動,分別面向園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從事節能低碳環保的服務企業開展,分別評選出“綠色制造之星”和“綠色服務之星”,參與活動企業需推薦1至2名優秀個人。其中,對獲得星級稱號的企業,專項資金將予以10萬元獎勵,企業將獲得獎金的50%分配給優秀個人,對優秀個人授予“松山湖(生態園)節能低碳工作先進個人”稱號。換句話說,優秀個人最高可獲得5萬元的專項獎勵。
值得一提的是,對比同類地區,松山湖(生態園)此次出臺的節能低碳扶持政策,在某些領域的扶持力度還要大于國內其他先進地區。
以循環化改造項目為例,暫行辦法規定,循環化改造項目應完成立項備案手續并計劃兩年內開工建設,項目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高,節能減排效果顯著。對于這類項目,松山湖(生態園)將按總投資的15%予以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相比之下,蘇州工業園區節能循環低碳發展專項引導資金對于循環經濟類改造項目的扶持政策是:根據項目資源減量化、廢棄物再利用、資源化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給予項目總投資5%—15%的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無論是投資補助比例還是最高補助金額,松山湖的扶持力度都要明顯大于蘇州工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