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11月4日)閉幕的彭博新能源財經“未來能源亞太峰會”期間,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表示,應對氣候變化,大氣污染等環境問題的挑戰時,要用綠色金融等政策工具來解決。“綠色投資在未來有不小的潛力,而綠色融資需要構建起綠色金融體系,并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層面積極地參與到其中,激勵民間資本進入綠色項目。”
馬駿認為,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首要任務,在于建立上市公司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機制。環境信息是綠色投資者用于評估投資的綠色化程度的重要基礎,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有利于投資界準確判斷,使資金流向真正的綠色公司。此外,資本市場對于綠色產業的分析如各類綠色指數的編制,也需要企業提供大量的環境信息作為基礎。
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第四十五條中提到,要研究銀行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對綠色信貸資產實行證券化。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在此次論壇上表示,新常態之下,“一帶一路”戰略帶來對外投資的高需求,而新能源領域也具有可觀的投資潛力,中國的投資者可以通過運用綠色債券融資工具來滿足對外投資需求。同時她也提出,現有的以貸款為主的投資工具并不足以滿足當前綠色融資的需求,節能環保行業亟需新的融資工具如綠色債券對綠色融資的支持。
“我個人覺得,未來,綠色債券是一個非常適合于中長期的,有穩定現金流的綠色項目的融資渠道。”馬駿認為綠色債券對綠色企業至少有三方面的正面意義,一是創造了一個新的融資渠道,二是減少期限錯配的風險,三是需求量較大的綠色債券會壓低融資成本,同時為培育更多的綠色投資者,政府考慮在貼息、征信、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會進一步降低綠色債券的融資成本。
展望“十三五”期間綠色金融體系的推進,馬駿認為進一步努力的方向主要在于對綠色項目的評估、政府的支持性政策和對綠色投資者的培育。
他提到,4月央行批準在中國金融學會旗下成立的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要推動綠色金融產品的研發,綠色金融理念的推廣和進行政策研究。在企業披露環境信息以外,機構投資者對于綠色項目的評估能力也面臨較大的瓶頸。“希望下一階段,對污染排放的評估和分析應該轉向公益性的,讓更多的投資者低成本甚至是沒有成本獲得此類工具。”
關于政府提供更多的降低綠色企業融資成本的支持性政策,馬駿認為還需要進一步的推動。“保守的估計中國未來5年,每年需要2萬億人民幣的綠色投資。財政的能力是比較有限,我們過去幾年的每年中央和地方財政用于地方綠色財政的差不多2500億一年,也就是說還有85%的投資靠民間資本。”因此,要讓民間資本進入綠色項目,還需要很多政策、體制和法律的安排來提供對于綠色投資的正向的激勵。
對于培育綠色投資者,馬駿認為很多中國投資者對綠色的投資理念、偏好、投資的綠色化的流程還不熟悉,未來至少要在強化投資決策流程當中的環境風險管理以及進一步推動機構投資者環境信息透明化兩方面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