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燕)昨日,《西安市示范應用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在我市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將獲得財政補助。
該《暫行辦法》規定的補助范圍為,符合國家有關公告要求且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純電動專用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補助對象為,西安市轄區內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照扣除補助后的價格進行銷售,消費者按照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價格扣除補助后的價款支付。在完成本市車輛注冊登記后,由生產企業據實申請財政補助資金。
補助標準為,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生產的新能源汽車,市財政參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按1:1給予補助,國家和市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申請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包括,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具備完善的銷售服務體系;具備一定的產品研發、試驗驗證、生產等能力;執行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等規定;已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
申請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應具備的條件包括,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產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并享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保證銷售新能源汽車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產品一致;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及時向消費者公布新能源汽車銷售的市場指導價,以及該款產品可享受的中央財政和西安市財政補助資金的金額;新能源汽車須在西安市購買,三個月內,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完成注冊登記;已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
據悉,該政策有效期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推廣政策到期后,根據中央政策另行確定我市補貼政策。
2013年度推廣應用補助標準
1.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純電續駛里程R(工況法、公里)
車輛類型
80R
150R
R250
R50
純電動乘用車
3.5
5
6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
(含增程式)
3.5
2.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單位:萬元/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
(含增程式)
車輛類型
車長L(米)
純電動客車
6L
8L
L10
30
40
50
25
此外,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助15萬元。
3.純電動專用車(主要是:郵政、物流、環衛等)推廣應用補助標準: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助2000元,每輛車補助總額不超過15萬元。
4.燃料電池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燃料電池乘用車20萬元/輛,燃料電池商用車50萬元/輛。
從2014年1月1日起,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純電動公交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公交車標準維持不變。
作者: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