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禁止各運輸航空公司以此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項目。
2月6日,新華網消息稱,根據國務院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于近日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禁止各運輸航空公司以此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項目。
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航空公司這個能源消耗大戶的碳排放量分外惹眼。據《經濟參考報》早前報道,美國運輸部研究機關的專家此前測算,2000年全球飛機的二氧化碳排量為5.72億噸,2010年將增至6.05億-7.76億噸,2025年將進一步增至12.28億-14.88億噸,相當于2006年度日本全國的排量。因此,相關國際組織一直呼吁政府和航空公司合作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
歐洲是航空業“低碳革命”中的急先鋒。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所有抵離歐盟成員國境內機場的所有航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ETS),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法案,歐盟對各國航空公司按一定規則給出碳排放的免費額度,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如果超出免費額度就必須掏錢購買;如果額度用不完,亦可以出售。
法案自公布之日起便遭到歐盟以外多國航空界的強烈反對。美國航空運輸協會、美國航空公司、大陸航空公司、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在2009年年底為此提起訴訟。2011年12月21日,歐盟最高法院裁定,美國對歐盟碳稅訴訟失敗。
在美國航企訴訟失利后,有航空公司采用取消歐洲航線的方式進行反擊。《中國經營報》報道,廉價航空亞洲航空旗下經營長途航線的亞洲航空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航X”)2011年年底宣布,取消歐洲航線的所有業務。亞航X的CEO阿茲蘭奧斯曼拉尼公開表示:“對我們來說,歐盟將航空業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是壓倒我們最后的稻草。我們一直在觀望它是否存在轉機,但是歐盟心意已決。”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中國有33家航空公司在“碳稅”征收名單之內。上述《中國經營報》報道引述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簡稱“中航協”)統計資料顯示,在歐盟目前的27個成員國中,中國在其中12個國家擁有航權。每周往返歐盟的航班量為國航121班、南航70班、東航36班、海航20班左右。
中國民航局節能減排辦公室此前表示,按歐盟“碳稅”的征收方法,中國民航業僅2012年一年將向歐盟支付約8億元人民幣,到2020年將超過30億,9年累計支出約176億元人民幣。不過,也有業內人士對于是否會產生176億的巨額成本有所質疑,因為碳排放量的價格始終在變動中。
有航空公司認為,歐盟分配碳排放額時對中國航企不公平。國航是中歐航班數量最多的航空公司,《每日經濟新聞》轉述其電郵表示,航空業的配額分配基于2010年各公司市場份額,一經確定至2020年之前,都沒有調整計劃。但中國航空公司初始配額比例很小,以2010年為基年,一次性分配長達8年的免費配額,會使高速發展的中國航企付出巨額代價購買排放配額。
國航還表示,2010年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監測數據顯示,中國航空公司單位運輸量排放低于平均水平,說明更需要減排的是歐美航空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指出,歐洲境內航空市場正在被高鐵和其他運輸方式代替,根據歐盟航空碳排放交易體系的機制設置,歐洲本土航空公司可以輕松完成減排目標,甚至配額還有富余。
中航協曾呼吁國內航企以“三不”原則抵制歐盟碳稅,即不參加歐盟碳市場交易,不向歐盟管理成員國提交碳排放監測計劃,不與歐盟談判優惠條件。
中航協還考慮仿效美國航企起訴歐盟。前述《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稱,在美國航企敗訴后,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表示,“對歐盟的碳稅將采取兩手準備,一方面堅持訴訟表明態度,二是配合相關部門積極促進政策與反制措施的制定出臺。”據其透露,中航協在10月已經正式請求民航局及發改委采取相應政策與反制措施。
2月6日,據新華網報道,根據國務院授權,中國民用航空局于近日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禁止各運輸航空公司以此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項目。
上述報道引述中國民航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歐盟單方面立法將進出歐盟國際航班的溫室氣體排放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原則和規定。此前,中方已通過雙邊和多邊渠道多次向歐盟方面表達關切,反對歐盟將他國進出歐盟的國際航班納入排放交易體系,主張在聯合國氣 候變化談判、國際民航組織多邊框架下通過充分協商解決國際航空排放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中方希望歐方從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國際航空可持續發展和中歐關系大局出發,正視中方關切,本著務實和建設性態度,加強溝通和協調,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妥善解決辦法。此外,中方也將根據事態發展考慮采取必要措施維護本國民眾和企業的利益。
目前,航空公司尚未需要真金白銀的繳納“碳稅”。根據歐盟規定,雖然航空“碳稅”從2012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但實際征收從2013年開始,分析人士認為這為各方協商預留了時間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