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中國化工企業的 8個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涉嫌舞弊,這不僅凸顯未來中國企業“依賴CDM補貼發展”的風險會越來越高,而且預示著CDM這一減排機制將在后京都時代面臨重大調整。
中國企業涉嫌CDM舞弊項目一覽 (李伯根/制表/圖)
來自聯合國的質疑
8月以來,來自聯合國的一封封調查信攪動了國內很多化工企業的神經。8月7日至8月22日,先后有6家中國化工企業的8個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收到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發出的調查要求,要求企業對之前申請的CDM項目的相關數據作出解釋和澄清。
官方資料顯示,此次全球范圍內被暫時叫停的16個相關CDM項目中,共計涉及碳信用額度達1300萬噸,約2億歐元,其中,涉及中國企業的項目數占到一半,碳排放額度幾乎占到“有問題”總額的90%以上。
CDM主要是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級的合作,通過項目所實現的“經核證的減排量”,用于發達國家締約方完成減少本國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
這次風波的“罪魁禍首”是制冷劑 ——二氟氯甲烷(HCFC-22)的副產品三氯甲烷(HFC-23)。盡管是一種無毒、無嗅、無色的氣體,HFC-23的溫室效應卻要比二氧化碳還要高11700倍。
通過CDM機制,生產制冷劑的企業通過消除HFC-23而獲得大量的核準的減排量(CERs),這些額度在歐盟等碳交易市場出售,從而給企業帶來了“額外”收益。
然而,國際社會對于HFC-23指責在于:當減少HFC-23所獲得的收益高于安裝消除HFC-23設施的成本時,HCFC-22生產就會盈利。這為上馬新的HCFC-22設施提供了一個經濟誘因。而HCFC-22產量增加,直接違背蒙特利爾議定書原則。
根據蒙特利爾議定書,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要逐漸淘汰臭氧層的溫室氣體——含氫氯氟烴(HCFCs)。
此番叫停,涉及碳排放額度規模之大、項目之多,可以說是聯合國自執行CDM項目以來第一次。截至目前,聯合國EB簽發的CERs共計4億噸,此次叫停涉及額度達到3%。
根據負責這些項目審核的全球最大的第三方認證機構——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CDM項目負責人孫國忠透露,通標已經將聯合國的調查要求發放給企業,按照標準流程,企業需要在28日內就聯合國提出的調查問訊予以解釋和回答,并提供相關數據。“牽涉核查數據很大,我們正在考慮向聯合國申請延期遞交。”孫國忠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被調查的背后
一個月前,國際非政府組織“清潔發展機制觀察”致信聯合國,譴責現行CDM框架下,HFC-23減排計算方法導致對化工企業激勵的“扭曲”。這成為了此次審查事件的導火索。“清潔發展機制觀察”的項目主管Eva在回復南方周末的電子郵件中說,“這些企業故意擴大HCFC-22的產能,以獲得更多的CERs,如果沒有CDM的話,可能就不會有這么大的HCFC-22產能以及產生這么多的HFC-23。”
Eva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這16個被叫停項目中,幾乎所有的項目都曾出現,在沒有成功注冊CDM項目的情況下,HCFC-22產能明顯下降,而一旦獲得了CDM注冊,其出現了增大產能的跡象;在無法繼續獲得CERs下,項目選擇停止生產。此外,Eva還補充說,幾乎所有受調查企業都恰好生產了能夠獲得碳信用額度的HCFC-22,而在此前,這些企業的產能是逐年降低的。
據6家被調查化工企業之一的浙江巨化股份的公告,該公司2010年上半年利潤總額達2億元人民幣。而巨化股份CDM項目主管王紹勤的介紹,巨化已經在聯合國成功注冊的兩期HFC-23CDM項目,總估計每年減排額1000萬噸。
倘若以目前歐盟碳市場的價格13歐元/噸計算,巨化的CDM項目共計收入應為13億元人民幣,扣除需要上交給國家作為可持續發展的基金65%的收益,這兩個項目留給巨化的稅前收益就有四億多。
也就是說,如果維持今年上半年利潤,浙江巨化因CDM項目收益幾乎等同于其全年利潤。
一位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相比風電等減排項目,像HFC-23將申請和注冊成本、購買焚化設備一并計算在內,平均減排成本約為2000萬元。
巨大的利潤空間,使得本是一項作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激勵措施,在部分生產企業眼中,CDM成為了可以賺錢的工具。
在“清潔發展機制觀察”將這些數據提交給聯合國EB之后,針對化工企業存在舞弊嫌疑的大范圍調查也隨即展開。
“HFC-23項目減排成本低,這與獲得的高額收益不成比例,同時不能帶來可持續發展的效應。”黃金標準中國區經理王亮亮這樣解釋為何很多人不喜歡HFC-23。更有專家認為,它也可能擠出了更多更好的CDM項目,如風力發電或生物質能。
事實上,HFC-23牽動的不僅是買家和賣家的神經。近日,世界銀行發布了一份關于《HFC-23 CDM項目問答》的報告。在很多人看來,這份報告無疑是在為HFC-23辯護。
Eva說:“我們覺得很奇怪的是,世界銀行在方法調查仍在進行過程中就得出結論,認為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這一指控。“考慮到世界銀行通過其”傘型碳基金”投資了中國兩個HFC23項目,交易總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事實,Eva認為,“這里有明顯的利益沖突。”
CDM何去何從
聯合國EB選擇此時徹查HFC-23項目,時間點耐人尋味。“表面上是為獲得碳信用額的舞弊調查,實際上是針對CDM深度調整的問題。”從事CDM項目咨詢已近6年的楊智平如此解讀。
伴隨著《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在2012年的到期,與之伴生的“過渡機制”——CDM前途如何,在剩余的兩年時間里,無疑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5年前,國內從事CDM咨詢的服務公司近上千家,如今已不足百家。“很多企業轉向合同能源管理、清潔技術投融資等領域。”楊智平坦言。
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2009年CDM總交易量下降了59%。在國際談判局勢尚不明朗的情況下,CDM的萎縮,也使得相關產業被迫提前調整。
目前來看,HFC-23項目將不僅使聯合國EB反思其CDM方法學存在的漏洞,更將使業界反思針對工業領域的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占主體的現狀。“工業排放因為年減排量大成本低并且額外性論證相對容易,所以更受開發商的歡迎,但事實上,可再生能源以及農村社區類有很大的減排潛力,更重要的是,這些項目還具有更多的生態效益。”王亮亮坦言。
最近,歐盟氣候行動委員康妮.·赫澤高明確表示:在2013至2020的交易計劃中,有關工業氣體產生的CERs是否能夠進入歐盟碳交易市場需要重新考慮。
“我們目前致力于改革CDM機制,具體細節還要等到10月的天津會議。”Eva說。事實上,更多業內人士相信,無論怎么調整和改革,CDM都會以新的形式、更廣泛的內容,抑或以一個新的名稱在2012之后繼續活躍在碳交易市場。“到目前為止,全球只有這一套聯合國框架下透明的機制,無論方法學存在何種漏洞,CDM都有繼續存在的必要。”孫國慶說。
事實上,已有跡象表明,以航空業為突破口,歐盟似乎更傾向于以行業減排來替代目前CDM這種以項目為基礎的減排機制。“這里涉及到行業協會如何與政府溝通的問題,要執行的話,仍然需要大家坐下來談。”楊智平說。
后京都時代的中國CDM補貼
對于此次聯合國徹查中國企業涉嫌HFC-23CDM項目舞弊,發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從事多年CDM工作的負責人認為,“這與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談判直接相關,無非是關于誰承擔的責任大點和小點的問題。”
在這位專家看來,此輪針對國內企業的審查,很可能會一拖再拖,直到中國在減排責任上有所表態。“拖到最后,HFC-23的減排很可能就算作國內減排來對待。”
作為《京都議定書》的產物,CDM一直以來肩負兩個責任: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獲得應對氣候變暖的資金和技術;而對于發達國家,尤其是歐盟來說,要將發展中國家納入到自己設置的游戲規則中,并確保自己的領跑地位。哥本哈根氣候談判的失敗,事實上也宣告了CDM在某種意義上的失敗。
顯然,巨額利潤的剝離,這對于國內HCFC生產廠商來說是影響巨大。不過長期來看,化工企業甩掉這些“非正常”收益,也未必是壞事。“這部分責任讓HFC-22去承擔也是無可厚非的,沒有補貼的情況下只能增加生產成本,這部分增加值也會轉嫁到消費環節。”王亮亮說。
面對CDM的不確定性,可能受到負面影響,還包括依靠更為依賴CDM補貼的新能源產業,例如風能。
從去年12月至今年8月,中國已經有約22個風電項目在聯合國EB申請CDM項目被拒。中節能甘肅風力發電張華耀經理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曾表示,“算上CDM項目的收益,目前運轉的風場才能保持微利。”
按道理,HFC-23項目項目中65%的CDM補貼資金流向了財政部,這部分資金可以反哺企業、填補CDM補貼的空缺,但據了解,此筆專項基金因為“規章制度仍然不到位”,還沒有進行任何再投資。
在CDM前途未卜和國內補貼政策不到位的雙重困境下,對于國內企業來說,只怕“依賴CDM補貼發展”的風險會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