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督察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為依據,堅決查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方案久議不決、推動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問題。重點督察五個方面內容:
1、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落實情況;
2、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含信訪件)整改、整改過程中追責問責以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組織落實情況;
3、大氣環境質量情況,重點督察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情況;
4、水環境質量情況,重點督察國省控斷面水質超標整治、劣Ⅴ類小流域整治、重點湖庫水華整治等情況;
5、國家督查組交辦的市級飲用水水源地存在問題,縣級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設區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國家已督查的除外)情況。
本次督察主要采取現場檢查、資料調閱、座談問詢等方式,聚焦各級各部門履職情況。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核實是否嚴格對標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環境風險隱患;對正在整改的任務,核實是否存在整改推動不力、方案久議不決情況,是否未達到序時進度;對行業性、區域性整改任務,核實是否舉一反三,是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存在問題及時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會商分析,確保整改成效。督察結束后將形成督察報告上報省委、省政府,并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對整改過程中存在推進不力、整改進度嚴重滯后、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的問題將移送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