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
建筑節能管理,推進全市綠色建筑加快發展,近日贛州市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建筑
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建筑節能和綠色發展建筑工作。文件提出了積極推動既有居住建筑
節能改造,"十三五"期間每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面積不得低于有改造價值建筑總面積的5%;2018年,各地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不低于30%,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及辦公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必須執行綠色建筑(或綠色保障房)標準;至2020年,各地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不低于50%,綠色建筑向星級化高標準發展的全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目標。
文件要求全市建筑領域一要實行綠色建筑強制推廣,二要嚴格執行現行建筑節能標準,三要規范綠色建筑標準認定,四要加強綠色建筑設計和施工監管,五要落實綠色建筑備案統計制度,六要建立進展情況統計與通報制度,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水平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