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干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歷史性成就,從認識到實踐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和全局性變化,新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正在形成。一是在工作格局上,從環保部門的“小環保”到黨委、政府主導的“大環保”轉變,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二是在工作目標上,從主要抓污染物總量減排,向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同時兼顧總量減排轉變;三是在監管對象上,從以監督企業為重點,向督察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監督企業的“督政”與“督企”并重轉變;四是在監管手段上,從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向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等制度一起抓轉變;五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從以自上而下為主,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轉變,強化信息公開透明,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要堅持并繼續運用好這些做法和經驗,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