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從2012年起,對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商業、住宅開發項目連續三年減免部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2012年新開工的項目每平方米減免50元;2013年開工的項目每平方米減免40元;2014年開工的項目每平方米減免30元;2014年以后開工的項目不再減免。
制冷和制熱系統進行改造。對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改造項目,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資金支持。
熱泵技術的項目,應在工程方案設計時予以明確。工程竣工時,嚴格按照地源
熱泵應用有關規范進行驗收,對私自更改設計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驗收,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二是鼓勵建設單位對現有建筑
三是從2012年起,鼓勵新開工的公建項目采用地源熱泵技術。
四是擬采用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