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準備工作。
《環境保護稅法》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制定的第一部稅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財政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環境保護部已起草了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吹響了全面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準備攻堅戰的集結號。
環保稅的開征,將對礦業、資源、能源行業產生重要影響。環保稅征收以主要污染物排放行為作為對象,如礦山開采中的廢氣、廢水、粉塵、尾礦、工業噪聲等。在環保稅征收的影響下,礦山企業的生產成本、開采生產模式、競爭格局將產生重大變化。
1、環保稅將有多大體量?
據環境保護稅法附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以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作為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1000元,噪聲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11200元。
2、環保稅怎樣繳納?
由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繳納環境保護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繳納處理費用的,不繳納環保稅。這也就是說,環保稅將全部由企業承擔。
3、會不會增加企業負擔?
環保稅開征后對兩類礦山企業影響可能比較大:一是原來繳納排污費不規范的企業,今后強制力度會加大;二是污染物容易計量的行業,今后的壓力會比較大,稅額增長會非常明顯。
新的環保稅收稅的四大類征稅目錄,礦業行業都有涉及,所以傳統的礦山、能源、發電公司將會遭受很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