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關于電腦的再生利用是根據 2000年修訂的"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作為其中的特定再資源化產品,從2001年4月起對辦公用電腦試行回收和再生利用,原定從2002年4月起推廣到家庭電腦方面:但鑒于家電回收中不法丟棄的增加和收費方式有關,為此擬制訂新的電腦收費方式以資改進。但由于各方意見嚴重分歧,被迫推遲到2003年實施。
一、日本廢舊電腦流向
日本2000年生產電腦約1200萬臺,主要品種有桌上型和筆記本型兩大類。一般使用壽命為桌上型6~7年、筆記本型為16~17年,更新期為3~5年,故產生的廢舊品較多,且增長較快。如1999年為5.6萬噸,2000年6.7噸,2001年增至約8萬噸,即相當于桌上型450萬臺、或筆記本型 2670萬臺。
廢舊電腦分辦公室用和家庭用兩類管理,前者約占80%~87.5%,后者約占12.5%~20%:以1999年的實際為例,其大致流向如下:
1.辦公用4.9萬噸中:
(a)有1萬噸由制造廠回收后轉交廢物處理業者處理;
(b)有1.6萬噸退回租賃公司,經初步分選后,其中0.5萬噸交廢物處理業,1.1萬噸進入二手貨市場;
(c)有0.5萬噸經商店回收后轉交二手貨市場;
(d)有1.8萬噸由用戶直接交廢物處理業。
2.家庭用0.7萬噸中:
(a)有0.1萬噸進入二手貨市場;
(b)有0.6萬噸作為大件垃圾扔人垃圾中填埋處理。
3.二手貨市場經各方回收共1.7萬噸,經出售和裝配處理后約有0.5萬t廢品交廢物處理業。
4.廢物處理業水平不等,所回收的3.8萬t中除制造建設的分解工廠回收較好外,一般只對易回收的鋼鐵大件回收后,其余均作為垃圾填埋處理。
二、依法促進電腦再生利用
上述處理方式不僅浪費了資源,且加重了填埋場地的緊張和鉛、鉻、汞等重金屬以及廢塑料等對地下水源的污染。故在2000年頒布"建設循環經濟基本法"時,對1991年頒布的"資源再生法"修訂為"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時對該法為貫徹可持續發展方針和建設循環型社會的需要,要求從減少廢物發生(Reduce)、零部件的再利用(Reuse)和報廢產品作為資源再生利用(Recycle)全面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并從根本亡為改善環境和節約填埋用地創造條件。即從過去的lR方式擴大為3R方式,井針對各行業和產品特點提出了不同要求。
主要內容如下:
1.基本方針:主管大臣為推動資源有效利用,應及時制定和公布相關方針和措施,并以省令公布重點對象行業和產品及相應的考核標準。
2.企事業者的義務:
(a)為減少廢物品和副產物的產生應對原材料合理利用;
(b)重視對再生資源和再生部件的應用;
(c)促進用廢物品和副產物作為再生資源利用。
3.消費者的義務:
(a)對產品的長期使用;
(b)協助廢品的分類回收,以促進資源再生利用;
(c)對政府、地方公共團體及企事業者實施的措施給予協助。
4.政府和地方公共團體的義務:
(a)確保措施所需的資金供應井實施優惠利率和相關政策;
(b)促進各方購物時優先用再生資源;
(c)振興科學技術,擴大3R的效果;
(d)加強宣傳教育,加深國民對本法的理解以利實施。
2001年3月頒布的省令中,電腦作為特定再資源化產品,從2001年4月起先對辦公用電腦的再生利用事進行考核:2003年的再生利用率指標為:桌上型 50%、筆記本型20%,CRT顯示器和液晶顯示器為55%。從2002年4月起再對家庭用電腦的再生利用率進行考核。實施方法,仍采取和四大家電相同的方式,由制造企業負責再生,消費者承擔再生費用。
三、實施一年來成效顯著
盡管廢電腦再生利用的準備工作比起四大家電的3牛準備顯得十分倉促,如后者在全國分兩組(A組為松下和東芝,B組為日立和索尼)建成數十個再生工廠,除系統開發成功再生利用技術外,并制定了基本一致的收費辦法和回收方式;而電腦的再生則基本上由各大戶自行組織并各顯神通,甚至開展了有關收費方面的競爭。但由于各戶對建設循環型社會的重視,認真依法開展了再生利用工作,故成績仍然十分顯著。據經產省統計,2001年共再生利用電腦32.5萬臺(桌上型 25.7萬臺、筆記本型6.8萬臺)。據不完全統計,各大戶2001年的再生利用率除個別指標外,基本上都提前實現了2003年的目標,具體指標對比如下表。
現將有關情況簡介如下:
1.卡西奧計算機雖不是電腦生產大戶,回收的數量亦少,但其再生利用率遠超過其它大戶,在技術上對全行業仍有重大的指導意義。卡西奧計算機的特點在于委托精通廢塑料再生的崎玉縣的回收業者將回收后的廢塑料作為材料再生利用。該業者在工廠內配有塑料成型機,將廢電腦拆下的外教和配線用的廢塑料制成停車器和公園內的凳子等利用。今后隨著廢電腦回收量的加大,正和鐵道部門商妥用于沿鐵路線埋設線纜的保護管,由于埋在地下對表面顏色不苛求,推廣后將十分有利于廢電腦再生利用率的提高;
2.富士通除利用集團的富士通化成加強廢舊電腦的回收并以因特網擴大二手電腦的交易外,同時大力開發了再生利用新技術。如開發成功筆記本電腦外殼用并占其總重量15%的鎂的回收技術:過去對筆記本電腦的鎂制外殼因表面有涂料等雜質難以再用,新技術以濃度為1%、pH為10的堿性氫氧化鉀溶液對外殼浸泡,由于氫氧根負離子和水分子侵入涂膜的內部使涂膜和鎂分離并浮出溶液表面除去,鎂可加熱到600oC分離固化。由于純度為100%,可繼續作新殼體用,并使電腦的成本降低10%。
3.NEC對廢舊電腦再生利用十分重視,2000年即再生利用1000t以上。自實施新法以來,一方面在回收體制上加強與富士通的協作,同時開發成功廢塑料重復利用和液晶顯示器廢物用于路盤材料等新技術,并使2001年的回收再生量達15311,比上午增加了50%以上。
4.日本IBM在電腦回收競爭中和日立建立協作關系后完善了回收網絡,井充分利用廠所售電腦比NEC電腦所用元件互換性好的優勢,加強了再生利用工作。
5.由于電腦的使用壽命長,加上報廢舊電腦收費,從而導致了二手電腦市場的繁榮:以2001年為例.二手市場交易量約為再生利用量的2.5倍,約為 78.9萬臺。如塔奧原在香港從事二手電腦交易,因日本依法開展廢電腦再生后業務大增,乃停止香港營業集中于日本市場,并重點和美國電腦大戶戴爾計算機合作,將回收的舊電腦洗凈取出硬盤后作為二手貨出售,銷售率高達95%。另東電環境工程于2001年9月在東京建成廢舊電腦再生工廠。處理方式為:將硬盤的數據抹去并清洗,再更換軟件后出售.售價僅為新品的1/4;若將軟件改型則售價提高,均受用戶歡迎。同該公司合作的中國臺灣電腦廠商在日法人莫依塔克在上海沒有工廠,將回收的廢舊電腦送至上海再生后重新進口仍然有利。為提高電腦再生效率,YEC開發成功可同時抹去2個硬盤數據的小型裝置.亦受到了廣大再生工廠和二手貨市場的歡迎。
6.同和礦業、田中貴金屬等視電腦中的廢電子元件為貴金屬富礦,大力開展了貴金屬的再生利用率,并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