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山東省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山東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通知指出,當前,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能源消費增速放緩,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發展減慢。但是,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消費結構持續升級,能源需求剛性增長,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各級、各部門不能有絲毫松懈,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在破除資源環境約束上實現新突破,下更大決心,用更大氣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切實將節能減排工作推向深入。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目標責任,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的重要內容。發揮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承擔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節能降耗工作;省環保廳主要承擔污染減排方面的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推動全社會能源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省統計局負責加強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各市政府要部署本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
到202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
《山東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提出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7%,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2億噸標準煤左右;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55.2萬噸、13.2萬噸、111.4萬噸、104.0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1.7%、13.4%、27.0%、27.0%。全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在153.7萬噸以內,比2015年下降20.0%。
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山東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明確:
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深入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健全能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為節能減排決策、考核提供依據。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強化節能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制度,定期印發高耗能行業電力消費情況通報,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強化督促指導。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鼓勵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重點節能減排工程調度管理,對達不到進度要求、重點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市及時預警。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到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
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綜合考慮能源環境狀況、經濟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等因素,將全省節能減排目標分解到各市、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排污單位。各市要根據省政府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重點排污單位責任,確保按時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并將節能減排任務目標納入對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市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市級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省政府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進行公告并納入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市、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獎勵。
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異地核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做到日常監察與專項監察相結合,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單位、重點用能設備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以新環保法實施后未批先建違規建設項目、超排偷排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為重點,加大信息公開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全面落實污染源隨機抽查制度,及時查處各類環境信訪輿情案件。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建立節能服務和監管平臺,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深入推進節能執法重心下移,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創新節能監察模式,建立節能監察長效機制。加快推行節能綜合執法,整合優化執法資源,提高節能執法效能。全面推行環境監管網格化,各市、縣(市、區)要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單位、到崗位。扎實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著力完善區域共治的聯動執法機制。加強農村環境保護機構建設,落實鄉鎮(街道)環境保護職責。建立能源消耗數據核查機制,建立健全統一的用能量和節能量審核方法、標準、操作規范和流程,加強核查機構管理,依法嚴厲打擊核查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開展能效服務網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經驗分享。制定節能減排培訓綱要,實施培訓計劃,依托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項目,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府節能管理部門、節能監察機構、用能單位等相關人員的培訓。
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對政府節能環保工作、企業用能排污行為進行監督。在建設項目立項、實施、后評價等環節,建立溝通協商平臺,聽取公眾意見和建議,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市、縣級政府要建立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健全反饋機制,在政府網站設立“節能環保違法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