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初步核算,2016年貴州省能源消費總量為10226.9萬噸標準煤,同比增加278.4萬噸標準煤、增長2.8%;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同比分別下降6.96%和5.79%,分別完成“十三五”目標任務的49.71%和22.56%,全面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匯報會現場
工業領域:
工業增加值能耗降6.1%
2016年,貴州省全面強化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管理。在工業領域,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節能監察計劃,完成全省128家重點用能企業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淘汰落后高耗能機電設備、高耗能燃煤工業鍋爐節能情況等專項監察;開展鋼鐵、電解鋁等重點行業能耗、電價等專項對標。同時,加快節能和綠色發展服務體系和工業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并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改造項目11個。
2016年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1%,超過國家下達下降4%的目標任務2個百分點。同年,貴州省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協會被評為第一批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評價中心,貴州中偉正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鋰離子電池項目,還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2700萬元資金支持。
建筑領域:
節能建筑 增 3 千 萬平米
在建筑領域,貴州省印發了省級綠色生態城區申報評價管理辦法、綠色生態城區評價標準、民用建筑綠色設計規范、綠色施工管理規程等,實行綠色建筑發展績效目標考核制度,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認證。
同時,加快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建設,完成省級能耗數據中心、監測中心及41棟示范建筑計量設備調試;開展省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申報工作,完成貴陽市和威寧縣、安順市西秀區可再生能源應用示范項目驗收,持續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出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措施,明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目標任務和支持政策;
2016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工程竣工驗收階段標準執行率達到97.87%;完成51個項目423.6萬平方米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認證,新增節能建筑面積3006.73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示范建筑面積341萬平方米。
交通領域:
淘汰黃標車2 萬多 輛
在交通領域,貴州省制定了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十三五”發展規劃,實施了一批綠色交通工程和區域性降碳示范性項目,其中貴陽市、遵義市綠色交通城市區域性示范項目以及道安、盤興2條高速公路獲交通運輸部獎勵資金7553萬元,帶動投資57.28億元,替代燃油19.85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6.68萬噸。另外,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全部推廣使用LED燈,全省高速公路隧道LED燈使用率達70%,并加快ETC車道改造,主線收費站ETC覆蓋率達100%。
此外,還開展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加快淘汰老舊車輛、船舶,大力推廣清潔能源船舶、清潔能源及新能源汽車,2016年全省推廣應用新能源客車115輛、出租車446輛,淘汰黃標車21432輛。日前從最新的深圳藍皮書《深圳勞動關系發展報告》獲悉,因企業股權并購、企業遷移等引發的經濟補償金爭議等新型勞資糾紛增多。對此,藍皮書建議勞動關系管理機制也要“轉型升級”,企業應該準備好“十八套劇本”;并建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設立“勞動關系專員”制度,勞動關系專員獨立于任何公司、組織,也獨立于政府,為員工提供個性化服務。
以前,深圳勞資糾紛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勞動報酬發放是否合理、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否合法等。現在,經濟補償如何進行計算成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分歧焦點;以前,法律強調企業不得因搬遷隨意解雇工人。但近年來,員工趁著企業搬遷的機會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獲得經濟補償金的訴求增多。隨著經濟補償法律規定的深入人心,在企業發生股權變化、重大經營政策調整,特別是產業轉型升級時,員工常常會要求企業先行買斷工齡,支付經濟補償等。但一些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的制度改革尚未跟進,未充分考慮到員工具有新的維權要求而做好事前溝通工作,從而引發爭議。
《深圳勞動關系發展報告》顯示,新型勞動爭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因企業股權并購,員工擔心自身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要求企業先行支付經濟補償,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比如A企業宣布收購B企業某業務,同時接收深圳的工廠廠房和工人,B企業表示工人可以自愿選擇在享受相同待遇的情況下到A企業工作,也可以選擇相同標準的補償。但據透露工人們希望無論是留下還是離開,B企業都給予更高的補償,因此雙方引發爭議。
二是企業隨著經濟轉型需要外遷,在外遷的過程中,按照要求仍市內遷移的,員工應該隨企業遷移。但是有員工片面理解企業外遷文件精神,要求先經濟補償,給企業增加了壓力。
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以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出臺后,勞動派遣爭議增多,訴求主要表現為要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