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屬地監管。全市共有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和容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19家,要求企業按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細則開展自查,及時消除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對檢查發現問題的6家企業,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經驗教訓,強化對氣瓶充裝單位、石油化工企業、港口等重點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監管。8月12日起對全市所有在用18家火電發電企業及6個正在實施安裝、修理的電站
鍋爐施工項目進行檢查,發現個別施工企業在材料追溯、現場質量控制等環節存在安全隱患,如國電福清電廠未投入使用但已經安裝完畢30多米的Φ1100*20mm的蒸汽管道,存在選用材料錯誤等情況,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確保了重點項目特種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