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企業改造節能技術,政府給予資金扶持。22日,記者從惠州市經信局獲悉,該局聯合惠州市財政局印發了《惠州市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下稱“《管理辦法》”),其中,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額最高不超過80萬元。
根據《管理辦法》,所指專項資金是指經惠州市政府批準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主要用于推進全市工業節能循環經濟的資金。
項目申請單位應如實填報申請材料,自覺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配合做好項目現場核查、第三方審核、評審等項目審核工作,對項目建設內容、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和(套)騙取財政專項資金。
記者在《管理辦法》中看到,該專項資金主要采取獎勵方式支持,申報節能技術改造項目、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項目,必須已經實施完成(具體時間節點以年度申報通知為準),承擔單位必須是市以上(含)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
同時,申報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年節能量應當在500噸標準煤以上(含)。符合國家、省支持條件的項目擇優上報。
原則上,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年節能量不低于40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額最高不超過80萬元,其他類項目按一定比例進行獎勵扶持,并對分配計劃在惠州市政府門戶網、市經信局網等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惠州市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