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財建[2012]851號、財建[2012]852號、財建[2012]853號、財建[2012]854號文,對單位、企業購買并安裝國家公布目錄內的高效節能產品(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通風機、清水離心泵、配電變壓器四類節能工業產品)給予財政補貼。
為切實做好上述高效節能工業產品推廣工作,進一步落實好高效節能工業產品補貼政策,根據省財政廳、發改委、經信委相關文件精神,現將相關補貼政策公告如下:
一、補貼種類
列入國家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推廣目錄內的高效節能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通風機、節能清水離心泵、配電變壓器等四類工業產品。
二、補貼標準
空氣壓縮機推廣財政補貼標準為45~200元/kW,通風機推廣財政補貼標準為機號×20元/臺~機號×150元/臺,清水離心泵推廣財政補貼標準為30~55元/kW,變壓器推廣財政補貼標準為4~40元/kVA。(具體請查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
三、補貼對象
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并安裝列入國家推廣目錄內的以上四類工業品的單位和企業。補貼對象應在合肥市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四、補貼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補貼期限暫定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五、補貼程序
在推廣期限內購買并使用的單位及企業憑發票等證明材料向市財政局窗口提出申請;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相關信息錄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統;市經信委牽頭組織對用戶使用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市財政局根據現場核查情況兌現補貼資金。(詳見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網站)。
六、聯系方式:
市經信委 張 玉
0551-62650883
市財政局 夏承銀
0551-63532356
市發改委 馬 躍
0551-63538412
市經信委
市財政局
市發改委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