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單位應委托施工圖設計審查并取得合格證。
2、建設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已審查合格的節能設計文件。如需變更節能設計文件,應出具原施工圖審查機構意見。
3、
4、
5、
6、
意見。
二、監理單位資料要求:
1、監理單位應編寫節能工程監理規劃、細則專篇,對易產生熱橋和熱工缺陷的部位,以及墻體、屋面等保溫工程的施工應有旁站方案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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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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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施工單位資料要求: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內容,開工前應編制節能施工方案,并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批準。應對節能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必要的操作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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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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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試驗資料要求:
1、材料進場復驗
2、保溫漿料同條件養護試塊(按檢驗批留置,每檢驗批不少于1組)(規范規定為3組)
3、采用保溫板材應做板材與基層的粘結強度現場拉拔試驗
4、后置錨固件應做現場錨固力拉拔試驗(5個錨固件)
5、采用飾面磚應做粘結強度拉拔試驗
6、外窗氣密性現場檢測
7、外墻節能構造實體檢驗
8、系統節能性能檢測
五、外墻節能構造實體檢驗要求:
(一)取芯要求
1、取樣部位應由監理(建設)與施工雙方共同確定,不得在外墻施工前預先確定。
2、取樣部位應選取節能構造有代表性的外墻上相對隱蔽的部位,并宜兼顧不同朝向和樓層,取樣部位必須確保鉆芯操作安全,且應方便操作。
3、外墻取樣數量為一個單位工程每種節能保溫做法至少取3個芯樣,取樣
部位宜均勻分布,不宜在同一個房間外墻上取2個或2個以上芯樣。
4、鉆芯檢驗外墻節能構造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實施。
5、應從保溫層一側鉆取直徑70mm的芯樣,鉆芯深度為鉆透保溫層到達結構層或基層表面,必要時可鉆透墻體。
6、鉆芯完畢應采用聚苯板或其他保溫材料填充并用建筑密封膠密封,修補后宜標注“外墻節能構造檢驗點”標志牌。
1、對照設計觀察、判斷保溫材料種類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用分度值為1mm的鋼尺垂直于芯樣表面量取保溫層厚度,精確到1mm。
3、觀察或剖開檢查保溫層構造做法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
1、實測芯樣保溫層厚度平均值達到設計厚度的95%及以上且最小值不低于設計厚度的90%時,應判定保溫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否則為不符合設計要求。
2、當芯樣檢驗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時,應委托具備檢測資質的見證檢測機構增加一倍數量再次取樣檢驗。仍不符合設計時應判定該圍護結構節能構造不符合設計要求。此時應根據檢驗結果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其他有資質單位重新驗算房屋的熱工性能,提出技術處理方案重新檢測,合格后方能通過驗收。
3、
六、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要求: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且分項工程驗收全部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已收集完整,并已經監理(建設)單位審查確認。
3、圍護結構現場實體檢驗報告、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報告結果及系統節能性能檢測報告結果符合設計要求。
4、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質量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5、各方驗收通過,形成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6、由總監(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含總、分包施工單位)及設計單位節能設計負責人進行驗收。
七、分部工程驗收時對資料核查要求:
1、審查合格的建筑節能施工圖設計文件(節能設計報審表);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2、經總監審批通過的建筑節能施工方案;與設計文件內容相符的施工工
藝、技術交底記錄。
3、建筑節能各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檢驗記錄。
4、各類建筑節能材料和設備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進場復檢報告和現場驗收記錄;經國家和省推廣認定的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材料和設備廠家簽訂的合同文本。對沒有國家和地方標準的產品與材料,應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專家技術論證方案,以及簽訂的合同文本。
5、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型式檢驗報告;外門窗(幕墻)的型式檢驗報告(檢測報告)。
6、新型節能材料與設備的省級成果鑒定證書等。
7、現場門窗氣密性檢測報告。
8、外墻節能構造現場實體檢驗結果(鉆芯),保溫砂漿同條件試塊報告。
9、建筑設備工程系統節能性能檢測結果。
10、節能分部驗收記錄。
八、驗收收應提交質監站歸檔資料:
1、建筑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2、建筑節能工程監督過程中所形成的照片(含底片)、音像資料
3、相關質量問題的整改回復
九、應重新審圖的內容:
1、品牌變更:每種節能材料都有相應的節能參數,特別是墻體保溫材料,如ZL保溫漿料變為DC保溫漿料、MP-II保溫砂漿變為聚苯顆料保溫漿料等。
2、漿料與板材(EPS、XPS)變更
3、門窗型材變更:鋁合金變更為塑鋼、斷熱鋁型材變更為普通鋁型材等。
4、門窗玻璃變更:玻璃厚度變更、空氣層厚度變更、玻璃材料變更等。
5、屋面保溫材料變更:擠塑板與MLC變更等。
6、墻體保溫系統變更:內保溫與外保溫變更、保溫漿料與保溫板材變更等。
7、外墻飾面系統變更:涂料飾面與面磚飾面變更等。
(所有材料的變更均不得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產品)
十、常見問題
1、建設單位任意變更門窗型材及中空玻璃尺寸,如斷熱鋁型材改普通鋁型材、設計6+12+6中空改為5+9+5甚至5+6+5、Low-E(低輔射)玻璃改為普通白玻等,未辦理變更及審圖手續就先施工。節能設計變更僅有審圖受理章,應蓋審圖合格章。
2、施工單位未有節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
3、監理單位監理規劃、細則無針對性,為規范通則。
4、保溫材料無推廣證,無耐候性檢驗報告及型式檢驗報告(有效期)。
5、門窗框四側未按要求做熱橋處理。
6、石材幕墻保溫施工不到位,連接件冷橋處理不當、安裝、粘結不到位。
7、樓梯間墻體未做保溫。
8、外墻保溫施工未采用同一系統保溫材料。(界面劑、保溫材料、抗裂砂漿、陶瓷粘結劑應為同一系統),任何保溫材料的變更都必須重新做耐候性檢驗。
9、外墻采用涂料飾面時底層陽角未有加強措施(專用金屬護角)。
10、超過40M建筑物外墻采用面磚飾面時,外保溫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案未經省級專家論證。
11、外墻內保溫設計未有節點詳圖,地坪及剪力墻保溫施工質量不到位,易空裂且強度不足。
12、外墻節能構造檢驗未按要求鉆芯檢查,或直接用鋼卷尺塞入孔內測厚度,照片拍攝不規范。
13、屋面MLC輕質砼保溫不留排汽槽及排汽管。
14、首層未增加一層加強網格布(專用)。
15、保溫層厚度大于60mm或建筑高度大于24m時,在保溫層未增加一層金屬六角網。
16、對熱橋部位設計未有節點詳圖。
17、保溫層厚度實測值不得有負偏差。(每10M2測3個點)
18、底層商鋪外墻未按要求做保溫。
十一、建筑節能施工方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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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面層及飾面層各層施工的間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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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臺等熱橋部位、門窗洞口和陰陽角加強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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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幾種常見保溫系統施工要點:
(一)保溫砂漿外墻保溫系統施工注意事項—涂料飾面
1、應在保溫層固化干燥后(4~7天)方可進行抗裂砂漿施工。
2、距窗框邊5~10mm應留間隙以備打膠。
3、抗裂砂漿總厚度宜控制在3~6mm,首層增強做法為5~7mm,分兩遍完成,第一遍3mm,并立即用鐵抹子壓入網格布,再施工第二遍。首層外保溫墻陽角應在雙層網格布間加專用金屬護角,護角高度一般為2m,其余各層及門窗洞口、陰陽角應用雙層網格布增強,陰角處搭接不小于100mm,陽角不小于200mm。門窗洞口應增設600×200mm附加網格布,鋪貼方向45度。
4、涂料應在抗裂砂漿干燥后施工(一般夏天為3天,冬天為5天)。
(二)保溫砂漿外墻保溫系統施工注意事項—面磚飾面
1、保溫層固化干燥后(5天),抹第一遍抗裂砂漿2~3mm,基本硬化后(24小時)鋪貼鍍鋅鋼絲網,總厚度控制在7~9mm。
2、膨脹錨栓錨固于基層深度為25mm,在陽角、檐口下、孔洞邊四周應加密,間距不大于30cm,且距邊緣6-10cm。
3、門窗洞口四角應增加300×200mm附加鋼絲網,鋪貼方向45度。
4、抗裂砂漿達到初凝時應適當噴水養護,約7天后方可進行面磚鋪貼。
(三)EPS板外墻保溫系統施工注意事項
1、粘貼時應錯縫,門窗洞口不允許拼接,板間不留空隙,超出2mm縫隙應用EPS板條填平,板間高差大于1.5mm時應磨平(粘貼好后24小時方可打磨)。
2、墻面連續高、寬超過20m時應設伸縮縫。
3、粘貼時用抹子等工具在EPS板周圍抹上50mm寬10mm厚的膠粘劑,中間
再均勻抹上8個直徑不小于135mm且厚度不小于5mm的膠粘劑,應保證粘
貼面積不小于40%。
EPS板粘貼法(DGJ32/J52-2006)
4、24小時后安裝錨固釘,錨固釘位置應設在有粘結劑的位置上,保溫空腔內不能設釘。錨固釘于基層深度為25mm,在陽角、檐口下、孔洞邊四周應加密,間距不大于30cm,且距邊緣6-10cm。
5、抹面膠漿厚度宜控制在3-5mm。分兩遍:第一遍2-3mm,壓入網格布,第二遍罩面膠漿1-2mm厚,罩面砂漿不可不停揉搓,以免形成空鼓。
(四)XPS板外墻保溫系統施工注意事項
1、XPS板兩面均應涂刷界面劑,以增加與基層及保護面層的結合力。粘貼時先涂界面劑,晾干至粘手后抹特用粘結劑,分條點法及條粘法:
條點法:周邊涂寬50mm,最厚處10mm,中間抹9個點梅花布置,應確保40%以上粘結面積。(面磚時50%)
條粘法:抹厚約10mm粘結償砂漿,再刮成條狀,應確保40%以上粘結面積。
2、
填平,板間高差大于1.5mm時應磨平。
3、8小時后安裝錨固件。錨固深度50mm,個數:7層以下5個/m2,8-18層6個/m2,19-28層9個/m2,29層以上11個/m2。
4、表面再刷界面劑,待干后抹2mm厚聚合物砂漿,壓入網格布,待砂漿不粘手時抹面層聚合物砂漿1mm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