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辦法》,省節能獎勵包括2個類別、4個子項。其中,山東省節能突出貢獻單位、山東省重大節能成果每年評選一次,各不超過5個名額,給予每個獲評單位、成果100萬元獎勵;山東省節能先進單位、山東省優秀節能成果每年評選一次,各不超過50個名額,給予每個獲評單位、成果10萬元獎勵。參評單位從我省用能企業等單位中評選,參評成果從我省推廣實施的節能技術、產品、設備、工程項目等中評選。
《辦法》對參評單位、成果給出嚴格標準。參評省節能突出貢獻單位,用能企業須滿足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連續2年保持全國領先水平,當年實現節能量在2萬噸標準煤以上。科研機構、節能服務機構則需要在節能管理、科研、技術推廣等方面有重大創新,作出突出貢獻,當年實現社會節能量在1萬噸標準煤以上。參評省重大節能成果,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節能技術水平居全國領先,推廣實施1年以上。其中,節能技術、產品推廣使用年實現節能量5萬噸標準煤以上;節能工程項目年實現節能量1.5萬噸標準煤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