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項目排查。11月10日前,對2017年一2020年列入環保部門燃煤鍋爐淘汰目錄、或者具有環保部門出具的燃煤鍋爐關停淘汰蓋章證明的企業進行排查。企業應提供下列材料:企業申請材料,包括實施電能替代項目投入、經濟和社會效益用電情況等;已拆除燃煤鍋爐型號、年耗煤量;環保部門列入淘汰關停文件或證明;企業法人關于材料真實性承諾。初步確定的燃煤鍋爐電能替代項目清單經當地經信局、物價局、供電公司核準后,分別報送各自對口單位。
審核項目清單。聊城供電公司要對項目清單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確保項目符合各項要求。11月15日前,要完成全市項目清單的匯總工作,并報送至市經信委、市物價局。
項目公示。市經信委、市物價局對項目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確保項目清單真實準確。l1月20日前,要對項目清單進行公示。
項目實施。項目公示結束后,市經信、物價分別報省經信、物價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聊城供電公司負責報送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并負責將替代電量合并報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打包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加快推進企業煤鍋爐電能替代項目的實施,為項目實施提供政策和技術服務。
電量結算。電能替代項目的電鍋爐用電要求單獨計量。對已經實施燃煤鍋爐電能替代的項目,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電量獎勵,按照山東省電力公司的統一部署實施電費退補工作。市物價局負責對電量獎勵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對擬實施燃煤鍋爐電能替代的企業,自項目送電之日起,執行電量優惠政策。
新增項目公示。對于新增的燃煤鍋爐電能替代項目,原則上每半年公示一次。電量獎勵自公示結束之日起執行。
做好示范宣傳。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要重點梳理商場、酒店、寫字樓、學校、工業企業等重點領域,加大燃煤鍋爐電能替代推廣力度,強化示范引領,形成輻射效應。加強經驗積累和政策研究,推動工作深入開展。利用報刊、廣播、網絡、微信等新聞媒體,普及電能替代技術常識,宣傳電能清潔便利優點和節能減排效益,組織示范成果展示,推廣復制替代經驗,創造良好的電能替代社會環境。
強化社會監督。燃煤鍋爐電能替代用戶管理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有關方若發現申報信息不屬實、使用電量(尤其是谷段)虛高及因用戶原因導致表計計量不準確等行為,可以向市經信委、市物價局舉報,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并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