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和目標、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加強重點領域節能、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施節能減排工程、加快節能減排技術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節能減排政策支持、構建并完善節能減排市場體系、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等12個方面內容,共提出了45項具體工作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增量控制在228萬噸標準煤以內。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6.59萬噸、0.79萬噸、6.83萬噸、6.52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4.30%、3.80%、17.88%和11.16%。《工作方案》還對“十三五”期間,各縣(市、區)的能耗總量和強度實行“雙控”,并下達了具體的目標任務。
同時,對“十三五”期間各縣(市、區)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排放指標下達了控制計劃。